对购买的家具不满意,想退货,但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600元的补偿费,理由是礼品丢失了。21日,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遇到的担忧。
据张先生说,2月中旬,他在一家购物中心花了3000多元买了一套家具。付款后,商家给了他两个枕头。当他回家打开它时,他觉得填充物是黑色的,感觉不好,所以他把两个枕头扔进了垃圾桶。几天后,商家把家具送到门口,张先生觉得商品远离他预期的标准,所以他提出退货。商人很高兴同意,但提议退还礼物,这让张先生感到困惑。商人随后说,这两个枕头要600元。张先生认为这是不合理的,所以他向消费者协助寻求帮助。
接到投诉后,经过反复调解,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最终同意将600元降至300元,张先生表示接受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,礼品也是商品,消费者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和服务文件,不得轻易丢弃或转让给他人。